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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关于表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1998-06-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表彰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各地按照中央的部署,紧紧围绕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五个好”为目标,集中进行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和建设。经过三年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了一大批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弘扬先进,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努力,团结奋斗,坚持不懈地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向前进,中共中央组织部决定,对江西省宜丰县毛野德等31名县(市)委书记;湖北省京山县石龙乡胡忠诚等79名乡镇党委书记;河南省新密市翟坡村等126个农村党支部;江苏省海门市委组织部等31个包村部门;陕西省凤翔县杨清漪等33名驻村工作队员予以表彰,并分别授予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优秀县(市)委书记、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先进村党支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名单)。

这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按照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目标要求,作了大量艰苦而富有成效的工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树立了学习的榜样。要学习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政治坚定性;学习他们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发展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一心一意带领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恪尽职守,尽职尽责,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畏艰难,任劳任怨,勤奋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习他们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必须大力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向前进。中共中央组织部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为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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